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鑫禾塑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鑫禾塑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坪埕北路55号二楼东侧
建设单位:厦门海鑫禾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AJYBCFAAwpjenillnsAaw
提取码:kndk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2020年6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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