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市越丰密封件有限公司橡胶及硅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市越丰密封件有限公司橡胶及硅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新坂路21 号1 号楼一层C区
建设单位:厦门市越丰密封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H9jYM2G1xVIxAWIb1dpLw
提取码:vkf6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吴总,1803027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