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同智能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4-2-28 15:48: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市大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同智能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同智能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坪埕北路63号一楼102、103室
建设单位:厦门市大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Lr5k4Bh82EHv_EkfiOrqg 提取码:iys4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刘总,15959201651